1、投资人确认认购意向,签署基金合同等认购文件:投资人联系国领资产销售人员,沟通、确认认购意向并提交相关证件。首次认购的投资人需签署基金合同等认购资料。追加认购的投资人只需签署认购申请书即可。
2、投资人汇款:投资人在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将认购资金通过银行汇款到私募基金指定的基金募集帐户(银行托管户),并在备注中注明“***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将认购资料快递或拍照至国领资产。
3、基金管理公司确认投资人认购成功: 向投资人发送确认信息。
备注:
若投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投资人的银行账户(户名需与身份证为同一人)复印件(该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的基金投资者账户为同一账户);
(3)以上复印件上均需客户本人签字;
若投资人为法人,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投资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 投资人银行账户(银行开户证明,户名应为法人全称)复印件;
(4) 若授权他人(经办人)签字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 以上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公章。